近日,《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发改规范〔2025〕5号)正式落地,虚拟电厂聚合商迎来发展黄金期。政策明确将聚合可调节负荷资源纳入重点奖励范畴,要求聚合商需具备平台认证、负荷接入、实时调控及容量核验等核心能力。
千瓦科技基于自身技术优势,为聚合商提供从物联网接入、控制,聚合商平台建设、虚拟电厂后台对接,到容量检测、补贴申报的全链条合规化解决方案。
一、奖励对象
1.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
由虚拟电厂运营商建设运营,已接入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,且在上海市负荷管理系统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虚拟电厂准入技术与商务注册,响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调度指令,实现调节资源有效聚合、用户需求有效调控等功能的管理平台。
2.电动汽车充放电(V2G)调节能力
由虚拟电厂运营商基于用户自愿原则所形成的V2G 调节能力,包括响应电网企业虚拟电厂调度指令,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或车网互动等现阶段优先支持目的地停车 V2G 调节能力建设。
由新型储能企业建设运营,符合《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(2025-2030年)》要求的用户侧储能或独立储能电站。
二、奖励标准
2025年9月1日前并网项目奖励标准:
按调节能力给予50元/千瓦·年奖励,单个平台每年最高150万元。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可连续3年获得奖励。
2.V2G调节能力
奖励标准见下表,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可连续3年获得奖励。其中,智能充电桩奖励仅适用于2024年底前,将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替代为智能充电桩的项目。
度电奖励:根据实际放电量给予奖励。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的用户侧储能:0.2元/千瓦时。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的独立储能电站:0.35元/千瓦时。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的独立储能电站:对“入楼”部分储能电池额外奖励0.2元/千瓦时。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可按首年申报标准连续3年获得奖励,每千瓦时储能容量每年可奖励电量600度。
高比例先进技术奖励:一次性奖励先进技术设备投资高出常规锂电投资部分的40%,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。
后续并网项目奖励标准:
2026年至2028年奖励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减: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、V2G调节能力项目每年下降5%;新型储能项目每年下降10%。其中,2026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5年9月1日(含)至2026年6月30日(含)并网项目;2027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6年7月1日(含)至2027年6月30日(含)并网项目;2028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7年7月1日(含)至2028年12月31日(含)并网项目。
三、申报流程
市发展改革委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审核后,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。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向企业拨付资金。
四、千瓦技术服务优势
作为深耕电力能源领域多年的技术服务商,千瓦科技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,为企业提供覆盖虚拟电厂全生命周期的"负荷接入-聚合商平台建设-虚拟电厂后台对接-认证申报-容量核验-补贴申领"一站式解决方案。我们不仅能够帮助客户快速搭建符合电网要求的聚合商平台,更能提供从物联接入、前期认证到后期运营的全流程服务支持,确保企业顺利获取政策补贴,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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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文件下载: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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